为统筹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印发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教学〔2024〕4号)和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科学制定复试考核内容,规范招录程序,强化复试纪律,加强监督和服务,确保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全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
二、组织管理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负责根据学校工作方案制订本学院的复试工作细则,并具体实施面试考核等工作。
(二)学院成立复试工作监督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择优选拔,切实维护考试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
(三)学院成立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四)由教学办公室负责具体安排、协调复试录取各项工作,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等,做好与研究生院、复试工作小组的联络。
(五)强化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及时公布招生复试录取信息,畅通考生联系咨询渠道,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升对考生的咨询服务能力,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考生问题。
三、复试基本要求
(一)考生须达到我院相关专业的复试分数线,且遵循同一学科专业(以招生专业代码为准)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的原则,并根据招生计划确定一志愿上线考生名单。
(二)一志愿考生按学校公布的复试线人数组织差额复试。一志愿上线人数大于或等于专业计划数 150%的专业不再进行调剂。一志愿上线人数未达到复试比例的专业,组织现有上线考生进行第一批复试后,根据第一批复试录取缺额再进行调剂。调剂比例为1:3,复试人数按照四舍五入原则计算。已在“全国硕士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接受其他待录取通知的考生,不予复试。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拟定于 3 月下旬开始,4 月底前全部完成。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研究生院官网或中医药学院官网通知。
分批次进行现场复试。复试名单将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进行公示。考生不得重复参加同一学科专业(方向)复试。
(二)复试形式
中药学专业复试形式采取笔试和综合面试形式(个人陈述和即时问答)。中西医结合专业采取综合面试(个人陈述和即时问答)。面试时间20分钟。
(三)复试内容
1.笔试:中西医结合专业无笔试;中药学专业考试范围为中药学相关内容。
2.面试:采用即时问答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 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道德品质等综合素养。内容包括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素质考核、综合素质考察等,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五、资格审查与思想品德考核
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单、学籍学历证明等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取得学籍者则取消学籍。
思想品德考核是复试的必要环节,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成绩计算
按照初试成绩占比60%和复试成绩占比40%的方式加权成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核算如下:
中药学专业总成绩=(初试总分÷5)×60% +(面试成绩×70% +笔试成绩×30%)×40%。
中西医结合专业总成绩=(初试总分÷5)×60% +复试成绩×40%。
七、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学科专业(方向)总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排名进行录取。若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标,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补录取考生如已在“调剂系统”接受其他待录取通知的,不予录取。录取者复试成绩(百分制)和总成绩均须合格(≥60分)。未完整参加复试全部环节的,不予录取。
(一)同一学科专业(方向)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至该学科专业(方向)招生限额。
(二)如招生计划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录取初试总分高者;如初试总分也相同,录取初试英语成绩高者。
(三)同一批次复试的拟录取考生如放弃拟录取资格,按总成绩进行顺位递补,若递补者存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按上述条款(二)执行。递补者应满足复试成绩要求。同一批次拟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再进行顺位递补。
(四)实行研究生导师与考生的双向选择制。拟录取的考生方可进入导师双向选择环节。学院根据同一学位类型同一专业考生填报的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组织考生与意向导师双向选择。第一轮限时2小时完成,第二轮限时1.5小时完成,第三轮及之后限时0.5小时完成。拟录取考生可填报三个导师志愿。采取第一导师志愿优先原则,按第一导师志愿、第二导师志愿、第三导师志愿依次排序。导师可根据考生的报名志愿双选,导师在报名的一志愿考生中未选择到合适考生,或者导师没有一志愿报名的考生,可在未确定导师的考生中按照第二导师志愿进行选择,以此类推。仍未确定导师的考生可进入第二轮双选(两轮不可选择同一导师),以此类推直至完成双选。
完成双向选择后,研究生和导师填写《温州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研究生导师双向选择结果确认表》并共同签字确认。
八、调剂
(一)所有调剂考生的接收工作(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和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时间不低于 12 小时,志愿锁定时长为36小时。
(二)调剂系统开放时间截止后,统一查看考生调剂志愿。对申请同一学科专业(方向)、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按考生初试总分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名单;初试科目不同的情况下,结合考生初试科目、初试成绩、专业背景等择优选择。
(三)符合国家和学校调剂要求的考生可报名调剂,调剂考生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详见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条件和专业目录备注要求。
2. 初试成绩达到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并且通过英语四级或六级。
3.考试科目中无201英语(一)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含201英语(一)考试科目的专业。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100800中药学限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医学门类的中药学或药学类专业,只接收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含应届和往届)的调剂。100600中西医结合(含中西医结合基础、中西医结合临床方向)仅接收初试业务课(一)为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或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的考生的调剂。
(四)调剂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复试通知;拟录取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待录取通知。
九、招生体检和复查
各学科专业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相关要求执行。新生入学报到后,须进行统一体检。如体检结果不符合入学标准,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在入学后3个月内将对所有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信息公开与监督
(一)规范复试流程。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复试,规范面试流程,相关工作人员须签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责任承诺书》。
(二)深化信息公开。招生计划、复试办法、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等信息按规定在相关网页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统一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三)严格执行回避政策。有近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本年度本单位研究生的工作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不得参加复试工作。
(四)研究生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机构对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复试录取工作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577-86689753,电子信箱recruition@wmu.edu.cn;学校纪检监察室,电话0577-86699361,电子信箱jw@wmu.edu.cn;中医药学院教学办电话:0577-88067925,电子邮箱zhyyjxb@wmu.edu.cn 。
(五)本方案经中医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由中医药学院进行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上级主管部门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温州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
2025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