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附属医院及教学医院的教职工们: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重要指示,助推我院教科研水平,提升教师发展能力,制定“海鹤杏林智库培优计划”实施办法。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项目分为教研类、科研类和创新创业三大类。
(一)教研类项目:分为本科生和研究生教育研究两类,内容包括教育教学改革、课程思政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改革。
(二)科研类项目:围绕“温六味”等地道药材研发、各级名老中医经验传承和中医药数字化推广等中医药相关基础和临床研究、解决中医药关键问题,促进中医药学术发展和产业提质增效。
(三)创新创业类项目:指导学生开展科技创新类竞赛和创业类竞赛项目,也可结合自身研究方向进行申请。
二、申报对象和要求
(一)申报对象
全院、附属医院及教学医院参与教学工作一线临床教师及教学、行政管理人员。
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人原则应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含)以上研究生学历。
2、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有在研项目者,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
3、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独立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并对申请的项目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前期准备。
4、申请人已经获得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
5、申请人当年无学术诚信问题。
三、研究周期、经费和数量
(一)教研类项目:研究周期2年,每年经费0.5万元,共1万元。资助数量3-5项。
(二)科研类项目:研究周期3年,每年经费1万元,共3万元,中期检查1次。资助数量3-5项。
(三)创新创业类项目:研究周期2年,每年经费0.5万元,共1万元。资助数量3-5项。
海鹤基金资助期内,以上三类项目每年集中申报1次。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项目申请人如实填写《温州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海鹤杏林智库培优计划申请书》并上交教学办进行资格审查。
(二)专家初评: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人填写的内容进行初评,根据初评结果进行排序。
(三)评审和立项:由学院学术委员再次进行评审,报党政联席会批准后,报备海鹤药业有限公司,公示结束后立项。
五、结题要求
(一)获准立项的《计划申请书》作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研究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二)最终研究成果在内容上需与申报时的研究选题相符,知识产权类科研成果需以我院为专利权人,论文等研究成果材料均标注温州医科大学中医药学海鹤杏林智库培优计划的名字和立项编号。
(三)如项目不能按时结题而确需延期的,需递交书面延期申请,待批准后方可延期验收。无故延期或不履行研究任务导致无法顺利完成的,三年内不得申报海鹤杏林智库培优计划。
申报日期:2024年11月30日前
联系人:王老师、林老师
联系电话:(0577) 8806 7925
联系邮箱:zhyyjxb@wmu.edu.cn
地 点:茶山校区同仁楼7新C404室(中医药学院教学办)
温州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
2024年11月16日
附件: